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文書行政處罰決定書( 陽高綜執罰〔2017〕8號)
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文書行政處罰決定書( 陽高綜執罰〔2017〕8號)
林約瀝(字號:陽江高新區漁樂村食品經銷店):
身份證號碼:4417021993****4252
家庭住址:陽江高新區平岡鎮石柱村委會田頭村六巷15號
聯系電話:1709983****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違法事實、證據
2017年3月21日,陽江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收到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案件移送書》(高新區(食)2017第02號),來文稱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2月13日收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轉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舉報中心的受理信息[編號為:2017WS00314(粵食藥監投轉2017WS00314號)]、2017年3月7日收到陽江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轉來的網民投訴,均反映你經營的店鋪(阿里巴巴名稱:陽江高新區漁樂村食品經銷店,淘寶名稱:漁樂村官方自營店)涉嫌網上銷售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魷魚絲),且食用從淘寶購買的魷魚絲后出現腹瀉情況。經初步查實,發現你兩家網店均未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我管委會執法人員聯合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陽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工作人員分別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7日到你住所地進行檢查,均無人在家,且你一直拒接電話,無法與你取得聯系。2017年3月30日,我管委會執法人員再次聯合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到你住所地進行現場檢查,大門仍緊鎖且無人在家,我管委會執法人員在該大門右側墻上張貼了一份《關于要求林約瀝配合調查的通告》,要求你于2017年4月1日前到陽江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受調查并配合處理,但你并未按要求到該局接受調查。2017年4月7日,我管委會執法人員再次聯合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陽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到你住所地進行現場檢查,當時你姐姐林小翠在現場,經檢查發現你房屋內并未有你網上店鋪銷售的任何食品。
由于你一直未按我管委會的要求接受調查,2017年4月10日,我管委會執法人員將《關于要求林約瀝配合調查的通告》公告于廣東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網站上,要求你2017年4月17日前到陽江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受調查。2017年4月25日,你到陽江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受調查詢問,從《詢問筆錄》中可知,你經營的陽江高新區漁樂村食品經銷店沒有實體店鋪,阿里巴巴中的陽江高新區漁樂村食品經銷店及淘寶中的漁樂村官方自營店是由你提供相關證照開辦的,主要經營范圍是魷魚絲、豆豉、魚干等,并由名為“永利工作室”的運營團隊負責日常經營,而你對該兩家網店的經營情況一無所知,且現已無法聯系該團隊。同時你承認該兩家網店你均未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2017年6月29日,我管委會對你作出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與《聽證告知書》,并到你住所地送達該兩份文書,但你拒不歸家,緊鎖大門,我管委會執法人員在你住所地大門右側墻上及你住所地村委會的公告欄上分別張貼了該兩份文書,并通過拍照、錄像的方式記錄送達過程。2017年7月4日,我管委會又通過EMS快遞的方式向你郵寄了該兩份文書,但因你拒簽導致文書被退回,2017年7月5日,我管委會又將兩份文書公告于廣東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網站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該兩份文書自發出公告之日起已超過六十日,視為已送達,而你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我管委會進行陳述申辯及申請聽證,視為放棄陳述申辯及聽證的權利。
上述行為,有《案件移送書》{高新區(食)2017第02號}、《現場檢查筆錄》、《關于要求林約瀝配合調查》的網上公告、《詢問筆錄》、電話語音詢問及文字整理、《協查函》(陽高綜執函[2017]63號)、EMS快遞單據及其退回憑證、《行政處罰告知書》與《聽證告知書》及其網上公告、《關于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協查函的復函》、相關執法照片、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你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本案事實及證據,經集體審議,決定對你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八萬元整。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被將罰款繳到平岡信用社(賬號:80020000005231194,戶名: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依法向陽江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六個月內依法向陽江市陽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管理委員會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強制執行。
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