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轄區消費者及肉類生產經營者的一封信
致轄區消費者及肉類生產經營者的一封信
轄區消費者及肉類生產經營者:
為保證市場肉類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市場秩序,防控、杜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豬肉、牛肉、水產品等肉類質量安全,請你們自覺做到以下幾點:
1、消費者應到正規市場、超市購買肉類產品,如購買豬肉時應查看豬肉是否有“兩證一報告” (即:動物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報告)。若發現市場有銷售疑似病死、毒死等不合格的豬肉及其制品,請撥打12345、12315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2、市場開辦者要建立入場肉類產品銷售者檔案,例如豬肉銷售者,應查驗并留存其提供的檢疫合格證明、肉類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文件的,不得允許其入場銷售。
3、肉類生產經營者要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依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生產銷售的肉類產品必須有合法進貨來源。
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禁止生產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禁止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進行處罰:“對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strong>
陽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