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我區2017年食品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 (2017年第01號)
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我區2017年食品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 (2017年第01號)
為確保我區食品安全,我局于2017年4月28日委托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檢驗機構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認真開展食品抽檢,本次抽樣檢驗覆蓋我區食品經營單位15家。抽檢主要對象是水產品、肉制品(冷凍豬肉)、畜禽肉、燒味、嬰幼兒奶粉、蜜餞制品、飲料、大米、食用油、包點等10類食品共2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7批次,合格率85%,總體良好。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抽檢總體情況
蜜餞制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包子、饅頭(自制) 2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水產品2批次,豬肉2批次,燒味2批次,嬰幼兒奶粉1批次,飲料2批次,禽肉2批次,大米3批次,食用油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陽江市江城區平岡鎮樂家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新興縣新城鎮民興涼果廠生產的甘草欖,鈉檢出值為5.92×103mg/100g。產品標示值4238mg/100g(鈉的允許誤差范圍為≤120%標示值)。營養標簽標示在保質期內,經檢測,其鈉含量的實測值超出允許誤差范圍;標簽未使用規范的漢字標示“選、製”。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陽江高新區平岡鎮榮記早餐店(自行加工)自制的饅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64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自制的蓮蓉包,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634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相關后期工作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相關的單位立即停止銷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對相關的單位移交執法局依法處理。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您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
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