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文書 強制拆除公告 (陽高綜執建強公字〔2018〕第1號)
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文書 強制拆除公告 (陽高綜執建強公字〔2018〕第1號)
關于梁廣生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在平岡鎮良朝村委會高原新村地段建設建(構)筑物案,本單位于2018年1月17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陽高綜執建罰〔2018〕1號),責令梁廣生于2018年1月23日前自行拆除在平岡鎮良朝村委會高原新村地段的違法建(構)筑物。梁廣生逾期未履行拆除義務,我局于2018年8月9日依法向梁廣生作出《行政強制拆除決定書》(陽高綜執建強拆字〔2018〕第1號),梁廣生仍未履行拆除義務。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現公告督促梁廣生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內將上述違法建(構)筑物內物品搬離,我局將于2018年9月18日實施強制拆除。
特此公告。
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 9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