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陽江高新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是主管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區預、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和研究平衡措施;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資金;審核和監督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負責區內的政府采購工作;統一收取區內發生的各種規費;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管理和指導會計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制定融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協助落實企事業單位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3個,包括局本級和下屬2個預算單位(投資審核中心、土地儲備中心)。
高新區財政局(掛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內設7個股室。
1、辦公室
具體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文件的起草;負責文電、機要、信息、調研、宣傳、檔案、保密、接待、信訪、辦公自動化及局財務、物資、車輛、房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工作等。
2、預算國庫股
具體負責區級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檢查工作;管理和分配區級城建維護資金;負責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的有關事項;負責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財政資金調度,分析區級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區級財政決算和匯總全區決算,指導下級總預算會計工作等。
3、教科文及社保股
具體負責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行政政法、社保等工作。管理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廣播電視、計生、檔案、地震及其他部門事業經費等;管理社會救災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勞動就業、衛生事業、醫療保險(包括公費醫療)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管理衛生、藥品監管、民政、殘聯、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經費;管理行政管理費、政法部門經費、民兵事業費、武裝警察部隊經費、外事、外宣經費;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開支標準;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決算等。
4、工貿建設股
具體負責工貿、融資、金融辦、征信中心、外經金融、國開行貸款資金管理、績效評價、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區財政扶持企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等。負責匯同部門管理政府性基金,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負責政府信用貸款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政策性補貼資金的管理、監督工作;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等。管理資產評估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資產評估法規、準則、制度等。組織和參與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法規起草工作的調查研究等。
5、農財股
具體負責農業、綜合規劃、票據管理、政府采購、人事教育、法規稅政等工作。管理財政用于農、林、水、氣象等部門事業經費和支農專項資金;擬訂財政支農政策和財務管理辦法;組織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擬訂全區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財政中長期規劃;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標準的審核并進行財務監管;管理財政票據;管理罰沒財物收入;管理國有土地、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區級預算外財政專戶;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等。
6、經濟建設股
具體負責基建工作。負責編制區級經濟建設支出預算草案,下達經濟建設支出預算,辦理資金撥付;參與審查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審核該類工程預、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等。
7、核算股
具體負責會計管理工作。負責記賬,核算,報帳,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出等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等。組織和參與財政、稅收、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法規起草工作的調查研究等。
高新區財政局(掛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設下屬事業單位2個。
1、投資審核中心
具體負責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的技術性、服務性工作;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審核及預(結)算、決算審查等工作。
2、土地儲備中心
具體負責執行經政府批準的年度和中長期土地儲備計劃,進行土地儲備;辦理土地儲備相關手續;管理儲備土地;籌措和管理土地儲備資金等工作。
第二部分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附件下載: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度總收入137.7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37.7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37.6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3.06萬元,增長62.72 %。主要原因:人員增加。
2.其他收入0.0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0.92萬元,減少92 %。主要原因:其他臨時性工作減少。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度總支出60.9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60.9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60.93萬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務支出,比上年決算數減少78.77萬元,下降56.39%,主要原因是辦公費、維修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 2.教育(類)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萬元。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37.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7.6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58.44萬元,下降29.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97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辦公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60.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0.9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減少94.17萬元,下降60.7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97萬元,下降100 %。減少的原因:辦公費、咨詢費、租賃費、其他交通費、維護費、差旅費減少。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60.93萬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務支出。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5.64萬元,完成預算12.9萬元的43.7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的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98萬元,完成預算8萬元的24.75%。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5.83萬元,下降73.73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23 萬元,下降25.15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4.6萬元,下降88.06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66萬元,占64.89%;公務接待費支出1.98萬元,占35.11%。具體情況如下: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6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3.66萬元,2015年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公務出行。
2.公務接待費支出1.98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共發生國內接待10次,接待人數共132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3.11萬元,比上年增加0.11萬元,與上年基本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包括對國庫集中支付、部門預算系統經費支出、財政監督檢查專項項目等進行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以上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