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新區九姜圍舊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關于高新區九姜圍舊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高新區九姜圍舊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福岡大樓三樓,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828 ,0662-3826166
傳 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高新區九姜圍舊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 |
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村事務局 |
九姜埠內排洪河上 |
河南鑫垚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位于九姜埠內排洪河上(地理位置為:北緯21.7445°,東經111.8758°),本項目九姜圍舊排洪涵原址建設項目,擬定拆除原有凈寬8m的排洪閘改建規模為多孔箱涵。采用鋼筋混凝土箱涵,箱涵長17.50m,涵身寬8m,頂板兩邊懸臂各0.25m,涵身與擋土墻間設置2cm沉降縫,分縫采用瀝青木板。兩側各設6m長2~7m寬引道,涵身與引道路面間設置2cm伸縮縫,采用瀝青麻絮填縫。 |
(一)施工時,要盡量求得土石工程的平衡,減少棄土,做好各項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中應合理安排施工計劃、施工程序,協調好各個施工步驟,雨季中盡量減少開挖,并爭取土料隨挖隨運,減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時間,以免受降水的直接沖刷。 (二)施工物料盡可能封閉運輸,施工現場應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減輕對施工場地和運輸路線周圍環境的影響,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GB27-2001)中的粉塵最高允許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行車路線,并采取有效的消聲降噪措施,避免噪聲擾民。施工期噪聲應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的要求。 (四)建設單位應及時對河堤進行復綠,復綠工作應邊施工邊復綠,棄渣堆放場應當設置相應的防護措施和導流措施,減少形成水土流失。 (五)營運期加強對水閘排污活動的管理,嚴禁將農業生產垃圾排入水閘;為保證水閘良好的農業灌溉用水功能,排灌渠通水順暢,需定期對水閘進行清淤處理。 |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