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一期填土工程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一期填土工程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2015年7月2日印發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15]35號)規定,對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一期填土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的有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概要
建設項目名稱: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一期填土工程
建設項目地點:陽江高新區港口工業園內7個地塊
建設性質:基建
建設規模:填土總面積424.36hm2
建設內容:陽江高新區港口工業園內2#地塊、4#地塊、5#地塊、6#地塊、7#地塊、8#地塊、9#地塊共計7個地塊的填土工程,填土面積約424.36hm2,填土整平面標高3.5~3.9m。
二、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施工期間產生廢水、廢氣和噪聲,采取主要措施如下:
施工人員生活污水通過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排入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施工過程產生的生產廢水進行攔截沉淀,作為施工場地、作業區、道路灑水降塵利用,不外排。
建設單位采取濕法抑塵。
建設單位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按設計要求嚴禁夜間施工,施工機械應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
三、環境影響的初步結論
建設單位需完成各項報建手續,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確保各污染物達標排放,在此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而言,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您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程度及態度;您對當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的看法;您對本工程建設的態度;您認為本項目對當地環境的主要影響;您對本項目環保措施的意見;對本項目建設的具體要求、建議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本信息公開后,向當地環保主管部門或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單位以電話、電子郵件或郵寄信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也可向建設單位了解項目相關進度和相關信息
意見反饋時間:任何單位或個人若對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環評報告內容有寶貴意見或建議,請于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反映或投訴,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意見日期、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以便進行意見反饋。
六、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陽江市高新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大石
聯系電話:13078381685
陽江市高新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