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金彭服飾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陽江市金彭服飾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陽江市金彭服飾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福岡大樓三樓,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828
傳 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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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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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市金彭服飾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陽江市金彭服飾實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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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高新工業園高新二路 |
黑龍江農墾勘測設計研究院 |
該項目位于陽江市平崗高新工業園高新二路,總占地面積為116094.8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58734.65平方米,建設廠房1~13棟,其中廠房7、廠房8、廠房11、廠房13棟樓為4層,廠房12棟樓為3層,其余均為1層,用于服裝加工縫紉、拷邊、電剪、整燙、釘扣、包裝等生產工序,以及原輔材料、產品儲存;辦公樓14幢為1層樓,綜合樓16幢為6層樓,綜合樓17、20幢為8層樓,綜合樓18、19、22、24幢為7層樓,員工生活區21幢為1層樓,開發中心23幢為2層樓,用于員工辦公、住宿;鍋爐房1間,用于鍋爐產生蒸汽供應生產;配電房1間,用于全廠用電調配;垃圾房1間,用于全廠生活、固體垃圾轉運;停車場15樓為4層,用于職工車輛停泊。項目年加工西褲300萬件、休閑褲400萬件、牛仔褲300萬件 |
1.施工期現場應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物料封閉運輸,邊界設置圍墻和主體工程封閉,施工揚塵等廢氣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相關標準限值要求。施工期選用低噪聲或帶隔聲、消聲機械設備,高噪聲作業區應遠離聲環境敏感點,設置隔聲屏障,避免噪聲擾民,噪聲排放須符合國標《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值》(GB12523—2011)中標準限值。 2.施工時產生的泥漿水及泥漿與開挖地基產生的多余土方摻合后外運至規定地點處置,不得污染現場及周圍環境;在回填土堆放場、施工泥漿產生點以及混凝土攪拌機及輸送系統的沖洗污水應設置臨時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漿水經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去;在工地周邊開挖臨時排水溝,雨水經由排水溝匯入沉沙池,再排至市政雨水管網,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厭氧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時段三級排放標準后匯入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3.運營期項目使用一臺6噸鍋爐燃燒生物質成型燃料,所產生廢氣經水膜除塵裝置處理后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的有關規定排放。備用發電機燃油尾氣經水噴淋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后由煙道引至配電房樓頂排放。4.營運期項目屬于服裝加工企業,無生產工藝廢水。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員工的生活污水、清洗廢水、生產雜用廢水經三級化糞池,廚房廢水經隔油沉渣池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高新區第一污水廠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排入漠陽江白沙橋到北津港段。5.員工食堂廚房油煙,企業采取靜電除油煙裝置對油煙廢氣進行處理,經處理后的油煙廢氣經管道引至樓頂排放,所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的要求。6.合理布置廠區,對噪聲源采取基礎減震、隔聲、消聲等措施,廠界晝夜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標準。7.運營期產生的固廢主要員工的生活垃圾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服裝邊角料等,生活垃圾應集中收集,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邊角料由物資回收部門回收后可進行再利用。8.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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