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新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供熱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關于廣東新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供熱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廣東新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供熱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陽江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江高新區福岡工業福岡大樓三樓,郵編:529535
聯系電話:0662-3826828 ,0662-3826166
傳 真:0662-3826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廣東新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供熱工程項目 |
廣東新江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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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陽江高新區港口工業園海港二橫路南邊、海港縱二路東邊LGZ-04-02地塊 |
廣州國寰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本項目位于廣東省陽江高新區港口工業園海港二橫路南邊、海港縱二路東邊LGZ-04-02地塊。主要為高新區港口工業園的企業供熱,一期為一臺35t/h蒸汽鍋爐;二期為一臺75t/h蒸汽鍋爐;三期為一臺75t/h蒸汽鍋爐。本項目總占地面積33350平方米,建筑面積為7469平方米。預留二、三期發展用房,主體建筑為鍋爐房、干煤棚、灰庫、渣庫等。項目主要設備包括鍋爐、軟化水設備、旨風機等。本項目擬設有職工26人,本項目工作制度為每天3班制,每班工作約8小時,年工作350天。本項目不設置員工宿舍與食堂,其員工宿舍與食堂等依托維達護理用品(廣東)有限公司的配套生活設施。本項目總投資5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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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對污水的排放進行組織設計,嚴禁亂排、亂流污染道路、河道。含泥沙污水經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同時做好水泥的使用管理,避免使用袋裝水泥,減少暴雨地表徑流卷帶水泥的可能性。本項目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循環再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自建一體化生化處理措施處理達標后排入三Y河。 (二)施工期,作業場地宜采用圍欄屏蔽,減少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車輛出入施工現場必須采用措施防止泥土帶出現場,避免污染周邊道路環境,施工場地應配備車輪洗刷設備或在離開施工場地時用軟管沖洗;運送易產生揚塵物質的車輛應實行密閉運輸,避免在運輸過程中產生揚塵或泄露;對區內的運輸道路定期灑水,來往于各施工場地的卡車上的多塵物料均應用帆布覆蓋;選擇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的運輸路線:應限制施工區內運輸車輛的速度。施工期廢水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 (三)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和施工機械設備組合,避免在同一時間內集中使用大量的動力機械設備。加強聲源噪聲控制,一切動力機械設備都應適時維修,經常檢查維護并根據實際需要可在局部施工區建立臨時性聲障。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的排放標準。 (四)施工挖掘產生的土方以及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渣土等,必須運到城市管理部門指定的場所堆放。施工場地設置臨時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并及時由環衛部門清運。 (五)軟化水處理器產生的廢水主要為裝置反沖洗水、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鍋爐排污水;再生廢水為酸堿廢水,鈣、鎂離子含量較高,中和后回用于灰渣加濕及脫硫補充水。 本項目屬于臨港污水處理廠的納污范圍,但臨港污水處理廠還沒投產運營,因此本項目未能進入臨港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處理前,本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和地面清洗廢水一同進入項目自建的一體化生化處理系統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排入三Y河,排入三Y河須經河道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方可排入。臨港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投產運行后,本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地面清洗廢水經沉淀池預處理后臨港工業園污水廠接管標準后(COD 300mg/L,氨氮30mg/L)送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其余水污染物排放指標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輸送至臨港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的“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排放限值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較嚴者后排入三Y河。 (六)營運期,本項目的鍋爐以煤作為燃料,燃燒產生的廢氣經爐內脫硝+布袋除塵裝置+脫硫塔處理后通過鍋爐房頂高度不低于80m的煙囪外排,項目排放的廢氣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765-2010)B區燃煤鍋爐兩者最嚴格值中的有關規定(排放濃度:煙塵≤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后排放。 項目建有全封閉煤棚,項目應加強日常管理,減少煤粉塵排放,項目邊界粉塵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 項目使用氨水為還原劑,因此會產生無組織排放氨,通過加強管理,減少氨氣的排放,降低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 (七)運營期盡量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局噪聲源,合理安排各單元的平面布置,將噪聲影響較大的設備放在遠離廠界、遠離敏感點位置。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嚴禁在休息時間內對高噪聲設備的運作,禁止在夜間進行生產作業。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適當隔聲、減震、消音處理措施,應加強管理經常維護設備,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八)運營期,更換產生的廢氣離子交換樹脂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規定的危險廢物,應委托有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理。煤灰和爐渣定期外賣給磚廠作為磚的原料。生活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每日有環衛部門清理運走。做到日產日清,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以免滋生蚊蠅。 (九)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加強監督管理,所產生的污染物做到達標排放。建立、健全各項環境監督和管理制度,并加強日常管理和設施維護,加強人員培訓,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部門對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源強進行監測。 (十)制定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變能力,建設單位應加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提高風險意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規程、作業規章和應急計劃,并在各關鍵環節配備在線監控、預警和應急裝置,加強管理,建設項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風險。 (十一)必須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與環保部門的監控中心和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廣東)的廣東省能源計量數據公共平臺聯網,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按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十二)加強與周圍村民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合理布局,重視總平面布置,將生活區和生產區分開建設,并搞好區內四周綠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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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