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陽江高新區平岡一干渠〔0+540~0+620渠段〕塌方修復工程項目審批后的公告
關于陽江高新區平岡一干渠〔0+540~0+620渠段〕塌方修復工程項目審批后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市環保局或陽江高新區管委會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