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 食品安全監管抽檢工作實施方案
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 食品安全監管抽檢工作實施方案
為保證我區食品安全監管抽檢計劃的有效落實,我局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工作要求,特制定2017年食品安全監管抽檢計劃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實施方案的制定,是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實施條例》的重點工作 ,按照陽江高新區2017年食品安全監管計劃安排開展定期監督抽檢和不定期專項監督抽檢,使食品抽檢工作針對性更強,更好地發揮監管抽查的作用,樹立食藥監部門的權威性,促進和提高本轄區食品安全的整體水平。原則上食品定期監管抽檢按照我局監管計劃中抽檢計劃實施,專項監管抽查根據轄區食品經營情況擬定抽檢計劃不定期組織開展。
二、抽檢計劃具體安排
(一)按照抽檢計劃組織對轄區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進行抽檢。
1.以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流通領域及餐飲服務單位經營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作為監管抽檢重點,按照定期監管抽檢計劃實施監管,采取抽樣檢測的形式完成。
2.加強節日前食品的監督抽檢,對人民群眾消費熱點的食品安排不定期專項監督抽檢,將監管抽檢結果政府網上公示。
3.將消費者投訴較為集中的食品或可能涉及違法添加的食品列為專項監管抽檢,按照不定期監督抽查計劃組織實施。
(二)對被抽檢對象的要求
1.在抽樣檢檢過程中,監管人員必須查看食品的購銷臺賬,確保抽檢的食品合法來源;同時記錄經營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信息。
2.食品監督抽檢表/復查抽樣通知書、抽樣單、檢驗報告等 文書中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一致。
3.抽樣單各項內容應填寫完整,填寫好的抽樣單必須經受檢單位有關負責人確認、簽字,并加蓋公章,公章不在應由受檢單位人員按手印,如遇受檢單位公章與營業執照名稱不相符時,應在備注欄中加以說明。
4.抽檢單上填寫的受檢單位名稱應與其營業執照名稱相符。
5.食品儲存倉庫內的食品中抽取樣品時,抽樣人員須按抽查細則認真清點樣品數量,查看樣品情況,嚴格按照規定數量抽取。
6.抽樣單中填寫的標注執行標準/技術文件與實際檢驗依據 的標準不一致時,應在檢驗報告備注欄中加以說明。
7.嚴禁與被抽檢食品經營單位可能影響食品檢驗公正性的關系;不得超期、超范圍從事食品監管抽檢工作;不得擅自對外泄漏、公布食監管抽查信息。
三、抽檢不合格食品處理制度。
1.抽檢中發現食品有質量問題,或者抽樣合格率較低的產品,及時查明原因,責令經營單位下架處理并進行整改。
2.對監督抽檢中涉及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及監督抽檢 復查仍然不合格的產品,依法移交區綜合執法局立案處罰。
3.將監督抽查不合格的食品經營單位列入重點檢查對象,對屢次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單位,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
四、監督抽查經費的安排
2017年計劃安排食品監管抽檢經費向區財政申請專項資金劃撥。
陽江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