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1年珠三角幫扶市(深圳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的通知的公示【高鄉振示 〔2022〕2號】
關于下達2021年珠三角幫扶市(深圳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的通知的公示【高鄉振示 〔2022〕2號】
根據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關于下達2021年珠三角幫扶市(深圳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的通知》(陽財農〔2021〕142號),2021年珠三角幫扶市(深圳市)駐鎮幫鎮扶村下達給陽江高新區資金600萬元,資金采取直達方式下達到各鎮(具體金額詳見附件1)。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收入列2021年度“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按照實際用途在“213農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
二、本次下達的資金由各鎮政府統籌實施,按照《廣東省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辦法》(粵財農〔2021〕126號)以及各縣(市、區)制定的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監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統籌用于相關涉農項目,納入涉農資金績效管理。
三、各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鄉村振興局)和財政部門負責資金使用監管。有關鎮按季度將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報送縣級鄉村振興局和財政局,各縣(市、區)鄉村振興局每半年向市鄉村振興局報送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表(附件2),同時抄送市財政局。各鎮政府管好用好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益。
附件:2021年度珠三角幫扶市(深圳市)駐鎮幫鎮扶村資金安排表.xlsx
陽江高新區鄉村振興局(代章)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