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
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
陽江市自然資源局高新分局、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區規建局:
根據市財政局陽財農〔2023〕6號文的精神,現將2023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轉移支付資金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收入列2023年度“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按照實際用途原則上在“213農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
二、本次下達的資金由區統籌實施。其中,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對涉農資金中的駐鎮幫鎮扶村資金、農村公路資金、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省級補貼資金、水庫除險加固省級補助資金、林分林相改造資金予以單列,請根據省級明確的政策目標,嚴格按照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管理要求將資金、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到具體項目(其中下達有關市縣的駐鎮幫鎮扶村資金中,原則上應將不少于20%比例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不得隨意將資金調整用于政策范圍外的其他涉農項目,確保完成省級下達任務。
三、本次下達的資金來源于多個渠道。其中,對來源于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的資金,請嚴格按照一般債券資金管理要求,將資金細化對應至涉農領域公益性資金支出項目,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及中央明令禁止的支出。
對來源于中央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的農村公路資金,其中部分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面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對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直達資金又包含其他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同時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并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
陽江高新區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