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度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驗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16年度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驗工作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各參保人:
為切實做好2016年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驗工作, 根據《廣東省企業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審驗暫行辦法》、《廣東省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協助認證辦法》相關規定,及《關于開展2016年度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驗工作的通知》(陽社保[2016]9號)精神,決定從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20日止(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對全市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統籌的離退休、工傷傷殘退休和工傷遺屬供養人員領取待遇資格進行審驗。
一、范圍及對象
養老保險關系在陽江市轄區范圍內,并按月在陽江市轄區社保機構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含現由單位管理、社區管理、未進入社區管理的離退休人員),工傷傷殘退休和工傷遺屬供養人員,按規定對其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進行年度審驗。
二、審驗時間
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20日為本年度審驗時間。對超過規定時間沒有審驗包括未收到有效的《資格審驗表》的人員,將按規定在7月1日起暫停支付其社保待遇。
三、審驗辦法
(一)正常程序審驗
請領取待遇人員本人攜帶第二代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或工傷退休證、工傷遺屬供養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就近到任一社保經辦機構和郵蓄銀行網點進行審驗。對生產經營正常的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可委托參保單位協助審驗;對在陽江市領取養老金,在省外居住的離退休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退休證到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協查驗證,由當地驗證機關出具證明寄回所屬社保經辦機構審驗;對出境定居人員要求本人提供由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證明材料,或憑當地公證機構的證明辦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手續;居住在香港、澳門地區的離退休人員,需提供由當地工會聯合會提供的《內地退休退職人員生存證明書》辦理。
(二)省內異地協助審驗
居住在廣東省境內的離退休人員可通過全省“認證協作系統”辦理異地協助認證。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為全省社保機構統一在“認證協作系統”上開展協助認證的時間。辦理協助認證的離退休人員可在此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前往省內任一認證網點(各級社保機構和郵政儲蓄銀行網點)申辦認證手續。現居住地與原登記居住地址不一致及聯系電話更新的,要及時在認證網點辦理個人聯系信息變更手續。超過全省統一的協助認證時間,有關離退休人員應按基本養老金發放地社保機構的規定辦理認證手續。
(三)年長者或特殊群體審驗
八十周歲以上(含八十周歲)的離退休人員,可委托他人辦理資格認證手續,受委托人憑委托人單位、街道或公安部門的健在證明和委托人本人三天內持當天報紙所拍照片及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即可辦理協助認證手續。其他因殘疾、疾病不能親自前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認證手續的,也可按上述辦法辦理認證手續,但須提交殘聯或醫療機構、單位或街道有關本人身體狀況的證明。不便委托他人辦理的,也可聯系郵政特快專遞上門代辦資格審驗服務,撥打代辦服務專線3511183、2811183提出預約,由郵政速遞工作人員上門代辦該項業務。
陽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