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2013年創建平安工作方案
高新區2013年創建平安工作方案
為實現我區“在加快發展中轉變方式、實現幸福追趕”的目標,創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根據市委、市政府創建平安陽江《實施意見》和《推進方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我區2013年的創建平安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平安高新區為目標,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積極開展平安建設創建活動,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強化內部安全管理,為高新區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營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創建平安高新區工作,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基礎性問題,實現“一強二升三降”(群眾安全感不斷增強;破案率、起訴率、審結率、執結率、調解率上升,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的滿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體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的目標,使我區的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社會持續和諧穩定,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三、組織實施
(一)、以“創平”群眾滿意度調查為抓手,推動平安建設各項工作落實
每季度由區平安辦牽頭,聯合有關部門,對區相關部門的創建平安工作進行群眾滿意度問卷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對于測評滿意度較低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時整改。總體目標是我區創平工作滿意度要達到90%以上。
(二)、全面推進,重點突破,抓好五大工程建設
在全面推進十大創平工程的同時,重點抓好法治建設、群眾權益保障、社會矛盾化解、基層基礎建設和平安文化建設等五大工程建設,對應以上五大工程著力做好五項重點工作:
一是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執法責任追究是樹立法制權威,提高依法治區水平的重要方法。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落實依法行政、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對本部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要建立和完善我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和配套制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投訴制度、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執法考核評議制度、規范性文件前置審查制度、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等),狠抓執法過錯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不斷提高基層的依法行政和依法執法水平。
二是開展整治企業欠薪專項活動,維護務工者合法權益。成立整治企業欠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開展全區性的企業欠薪排查調處活動,重點抽查部分建筑企業。發現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查處。對無故拖欠、克扣工資和欠薪逃匿等涉嫌犯罪行為的,要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及時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切實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消除不穩定因素。
三是健全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開展上訪積案專項調處化解活動。針對重大政治活動、節假日、敏感時期矛盾易發的特點,圍繞重點問題、重點人員組織開展集中排查調處化解工作。把排查預防群體性事件和極端事件的發生放在突出位置,弄清各種不安全、不穩定的矛盾糾紛線索。對歷史積案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調處方案,限期化解。同時,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任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到基層,確保糾紛有人過問,矛盾有人調處,信息有人上報,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鎮(街道),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確保社會穩定。
四是進一步深化預防和遏制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專項活動,著力進行創建平安校園等平安細胞工程建設。在全面開展平安細胞工程的同時,重點抓好“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在去年開展專項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對學校的層級動態管理,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根據季節特點,在學生中開展“防暴力、防溺水、防車禍、防火災、防中毒、防拐騙、防盜竊、防傳染病”等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并對學生進行避險自救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突發事件避險、逃生演練,提高師生應對外來襲擊、投毒縱火、交通事故等容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后果的意外事件的能力。繼續完善學校應急處理機制,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進一步完善技防設施日常使用維護制度,加強技防設施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故障,保障技防設施正常運行,提高校園整體防范水平。
五是開展平安文化建設。以弘揚中華傳統文化、新時期廣東精神為導向,以創建平安廣東為契機,開展陽江高新區優秀鄉土活動,發揮我區優秀文化在社會治理和平安創建中的引導作用;深入推進各類安全防范知識專題教育,提升全區公民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推出一批具有陽江高新區鄉土特色的平安創建色彩的文藝作品,使創建平安活動深入人心。
(三)、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防控體系
按照社會化、網絡化、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注重防控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重點完善街面巡邏防控網、社區村莊防控網、虛擬社會防控網等“六張網”。開展立體化社會治安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全面推廣“一格多員”社區網格化管理,加強源頭治理、落實前端防范。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應急指揮體制、救援隊伍、物資儲備等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加強輿論宣傳,營造平安陽江高新區創建濃厚氛圍
按照《創建平安陽江宣傳工作總體方案》和《創建平安陽江近期宣傳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健全平安建設宣傳工作聯席會、情況通氣會等制度。開展文藝下鄉表演、電影下鄉放映等方式使平安創建深入基層群眾,同時,運用媒體做好宣傳,使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了解創建平安高新工作,發動全社會力量,構筑“全民創安”工作格局,提高群眾的知曉率、支持率和參與率,迅速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平安創建氛圍。
(五)、加強檢查督促,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區平安辦不定期組織督促檢查組,深入各部門,通過明察暗訪,走訪群眾、實地查閱各類資料、聽取工作進展匯報、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等方式,強化對各部門平安工作的督導力度,促進平安創建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并加強信息通報制度,表揚先進,鞭策后進,以形成良好的爭先創優局面。
(一)考評工作組織。加強對平安創建工作的檢查、考評,分層次、分類別出臺平安創建考評指標體系,并適時修改完善,考評工作由區綜治委組織實施,采取下考一級、條塊結合的辦法,每年組織一次。
(二)考評內容及程序。嚴格按照《創建平安高新考評試行辦法》進行考評(見附件1),區考評所轄鎮和區直相關部門,鎮考評所轄村(居)參照上一級做法進行。
(三)考評結果運用。把平安創建考評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考核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評成績優秀的,予以表揚獎勵;對考評成績差的,予以批評問責。
附件1
創建平安高新考評試行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扎實推進創建平安高新工作,根據省、市、區的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幸福高新區為目標,創建工作與創建成效并重,上級考評與群眾評價結合,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創建平安高新考評工作。
第三條 考評以群眾滿意為基本要求,以“一強二升三降”為主要標準,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工作導向,推動實現社會可持續穩定。
第四條 平安創建考評與綜治考評相結合進行,實行年度考評制,每年1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為一個考評年度。
第五條 凡出現中央、省、市和區規定的綜治“一票否決”情形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評組織
第六條 區社會管理和綜合治理局負責組織對相關單位平安創建工作的考評。
第七條 區的平安創建考評指標體系采用“雙百分”制,即體現創建平安舉措的《平安創建表》(見附件3)和體現創建平安成效的《平安績效表》兩部份(見附件4)各100分,總分200分。
三、考評程序
第八條 考評程序包括自評、核查、公示、核準、審定、公布。
第九條 區社會管理和綜合治理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參與平安創建工作的自評。其中,《平安創建表》第3項(社會動員),《平安績效表》第1項(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增強)、第2項(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的滿意度上升)3個項目,由市綜治辦分別委托1家官方和1家民間專業調查統計機構測評,兩家機構測評結果的平均分為各地相關項目的得分。
第十條 區社會管理和綜合治理局負責組織對區直各單位的自評報告進行核查。
第十一條 核查結果經區社會管理和綜合治理局公示后,報區黨委、管委會審定。
第十二條 自評工作及結果上報,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核查、公示以及審定工作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
四、獎懲
第十三條 區黨委、管委會定期召開創建平安工作大會,對考評成績前3名的單位予以表揚獎勵。
第十四條 區黨委、管委會每年對考評成績最后一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連續兩年被通報批評的單位取消當年該單位及其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評先、表彰、獎勵資格。
第十五條 由組織人事部門將創建平安高新工作列入領導班子任期目標,把考評結果作為黨政主要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辦理晉職晉級和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 對考評工作中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給予通報批評,已獲得獎勵的,予以撤銷;情節嚴重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五、附則
第十七條 對區直相關部門創建平安工作的考評及獎懲辦法,由區社會管理和綜合治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 區社會管理和綜合治理局負責修訂區對所轄單位的平安創建考評指標體系,報區批準后實施。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區社會管理和綜合治理局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陽江高新區平安辦
2013年5月13日